惠阳府〔2019〕33号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
《惠州市惠阳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惠州市惠阳区白云新城PPP项目云新大道及金云路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告》(惠阳国土征预字〔2018〕16号),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
需
依法
征收
淡水街道土湖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约0.3373公顷、秋长街道西湖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约2.2787公顷,作为白云新城PPP云新大道(内环路至外环路)建设用地。
上述地段范围内的地坟、金埕、阴城等坟主,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村委会证明到淡水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3344193
)、秋长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2-3557999)
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1
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