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这个事情前后跑了两个多月时间,跟开发商协商多次都没有结果,搞得心力交瘁,市场监管部门一出面就快速的帮我解决了问题,我太感谢你们了!”6月3日,淡水街道的谢先生夫妇将一面印有“忠于职守,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三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向为消费者解难题、办实事的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据了解,5月28日,三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谢先生来访投诉,其称于2019年4月在监管所辖区内某楼盘营销中心交付了2万元的购房订金,用于购买该楼盘的商品房。双方签订认购合同,但消费者由于种种原因,决定放弃购买 该楼盘的商品房,于是要求该楼盘开发商退回所交的2万元订金。但是该楼盘开发商拒绝退还2万元订金。
双方经过两个月沟通无果,谢先生希望监管所能介入协调,帮其追回2万元订金损失。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行动,及时与该楼盘开发商黄总经理取得联系,在了解和掌握事实经过后,监管所工作人员将消 费者和该楼盘开发商负责人约在营销中心会议室,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楼盘开发商同意退还谢先生2万元的订金。至此,该购房消费纠纷事件得到成功处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近期购房消费纠纷数量激增,三和所提醒有意购房的消费者:一是明确消费需求,切莫投机心切;二是签字付款要慎重,看清合同条款;三是妥善保管有关票据,维权的依据;四是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