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区政府召开五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惠阳区平潭消防站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土地储备计划、入库、前期开发、管理、利用及出库等事项。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储备土地入库、出库程序,促进我区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惠阳区平潭消防站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平潭消防站项目建设规模及标准、选址及布局、建设模式及周期等事项。会议指出,平潭镇是惠州空港交通枢纽,建设平潭消防站,有利于增强抵御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强调,要尽快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完成用地性质调整、划拨、办证及清场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空港经济发展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