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2018年10月份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代理银行服务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分散采购)澄清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于2018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2018年10月份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代理银行服务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鉴于部分银行地方支行无独立基本账户的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澄清如下:
关于原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及后续相关描述中“……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澄清情况为:
1.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此处的一致是指与投标人“企业自我声明公示”中的信息一致;
2. 企业基本账户银行所指银行由投标人在“企业自我声明公示”中自行填写的相关银行信息;
3. 其余原招标文件中对以上信息描述均以此作为参照。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370919 |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
传真:0752-3919963 | 邮编:516211 |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财政局 |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 |
联系人:王利 | 联系电话:0752-3388393 |
传真:0752-3379393 | 邮编:516211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