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平辉
刘平辉 男,广东惠城人,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
1980年9月后 ,在惠阳地区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并毕业;1983年7月后,任惠阳县畜牧局技术员;1987年1月后,任惠阳县团委干事、部长、副书记(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4月参加暨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并毕业);1992年7月后,任惠阳市(县)团委书记;1995年11月后,任惠阳市横沥镇党委书记(1996年1月起兼任人大主席);1998年5月后,任惠阳市新圩镇党委书记;1999年1月后,任惠阳市新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3年3月后,任惠阳市委秘书长、新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3年4月后,任中共惠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党群机关党委书记、市直工委书记;2003年6月后,任中共惠阳区委常委、区委秘书长、党群机关党委书记、区直工委书记(其间:2001年8月至2003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2006年11月后,任惠阳区政府副区长;2011年9月后,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其间:2011年12月起兼任区社工委主任,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并毕业,2014年12月起定为正处级);2015年3月后,任惠阳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处级),区社工委主任,区委党校校长;2015年9月后,任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6年9月后,任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6年11月后,任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