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常字〔2017〕2号
关于决定冯志光等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惠阳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光滨的提请,惠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5日通过:
决定任命:
冯志光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耀辉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玉奇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一鸣为区教育局局长;
许岸斌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运忠为区监察局局长;
林晓宏为区民政局局长;
肖德辉为区司法局局长;
曾伟荣为区财政局局长;
陈惠忠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敏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迪伟为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何焕斌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惠鹏为区水务局局长;
林兴通为区农业局局长;
杨伟雄为区林业局局长;
张燕琼为区商务局局长;
马雄辉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罗文送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瑞清为区审计局局长;
周小军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曾国强为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姚秀强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新财为区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