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办〔2012〕278号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2~2013年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
治理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2012~2013年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环卫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惠州市惠阳区2012~2013年全面推进城乡
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
根据《惠州市2012年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目标要求,通过全面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到2012年底全面启动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备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格局基本形成;到2013年底,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基本完善,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清洁家园,美化惠阳”突击行动。以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为目标,发动全社会开展突击行动,全面清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逐步治理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净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
1.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到2012年11月底,各镇(含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同)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全民参与的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以镇为主体制定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方案,分区域、分路段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城镇重点清理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死角,农村重点清理“三边一区”(路边、河边、池边和村庄公共区域)的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城乡垃圾乱堆乱放、水面垃圾漂浮现象,实现城乡街道村道干净,环境面貌整洁。(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水务局、各镇)
2.治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加快建设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的同时,重点对各镇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及时覆土消杀,提升作业水平。待榄子垅环境园开始受纳生活垃圾后,全区的生活垃圾均送到环境园统一处理。(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3.开展村庄综合整治。结合国家生态城市、生态镇村、宜居村镇、名镇名村、卫生村等创建活动,做好村庄规划,推进农村饮水、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道路硬化亮化和村庄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4.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机制。认真落实城镇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参照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卫作业制度,制订《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实行“门前三包”,实现农村垃圾管理和收运常态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二)加快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不断提高我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启动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201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三)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体系为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1.推进城镇道路清扫机械化。购置机扫设备,城区购置2台扫路车,全面提升城镇道路机扫率。(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按照“一村一点”的要求,加快农村封闭式垃圾屋(或其它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3.完善垃圾转运设施。积极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转运方式,按照“一镇一站、一街两站”的要求,启动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各镇积极配置压缩封闭式垃圾转运车。(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四)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促进源头减量、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按照城区3个以上示范点的要求,在中心区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引导广大居民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1.培养垃圾分类意识。编制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入户派发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按干湿分类、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分类的要求,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配备分类收集装置。为开展试点的居民生活小区配发一批垃圾分类收集桶,并积极探索建立与分类垃圾相适应的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分拣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五)强化城乡环境卫生宣传。以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积极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为目标,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环境卫生主题宣传活动。
1.举行治理行动启动仪式。2012年11月上旬,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上下联动”的要求,区、镇、村三级同步举行“清洁家园,美化惠阳”突击行动现场启动仪式,进行全民动员,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2.加强环境卫生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等媒介,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普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知识,大力营造“惠阳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动员全区人民治理城乡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
3.树立垃圾治理示范典型。2012年12月底前,打造2~3个环境卫生优秀镇,每镇打造3~5个环境卫生优秀村,并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垃圾治理先进单位”和“垃圾治理优秀工作者”,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和宣扬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实施阶段(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区、镇、村三级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动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各镇根据责任分工,制订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全力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落实5项工作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二)验收考核阶段(2013年1月1日~1月31日)。各镇在2012年12月底前,开展自查,对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进行总结,挖掘先进典型,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区将对各镇进行验收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2月1日~3月15日)。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结束后,区政府将召开总结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上新台阶,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区财政安排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奖补资金,同时继续实施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各镇要参照市、区的做法,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并要通过引导社会筹资、市场化融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治理城乡垃圾、建设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项目、主要内容、具体指标和奖惩办法。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实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月对各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进行阶段性考评,对工作不落实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2次被“黄牌”警告的镇,将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2012~2013年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