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营造一个美丽、祥和的春节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全面的灭鼠统一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行动时间
全区统一投药时间定为1月10—17日。
二、全面落实灭鼠措施
灭鼠行动的范围要全面覆盖全城区和各镇(开发区、街道办)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区和公共场所。投药要全面到位、药量要充足、时间要饱和。要做到不漏一个小区、不漏一个住户;投药后坚持每天检查,按“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的原则保持投药5天以上。灭鼠药统一使用慢性抗凝血灭鼠药。城区居民区住户由街道办负责;居民小区由物业单位负责;机关团体由本单位负责;城区公共场所由爱卫办负责。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剧毒灭鼠药。
三、特殊行业单位要全面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各饮食、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灭鼠、灭蝇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汽车维修站、废品店、公园、花圃等场所切实落实灭鼠措施。区爱卫办将联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上述单位的灭鼠情况
进行检查督促。
四、做好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报
各镇(开发区、街道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组织落实好此次灭鼠大行动。同时做好行动情况汇总工作,并将此次行动开展的情况于1月23日前报区爱卫办(传真电话:3370478)。
二0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