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惠阳区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惠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惠阳区旅游局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惠阳区大队
2013年7月29日
惠阳区关于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经信商贸函〔2013〕1756号)和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惠阳消防〔2013〕00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思想、行动和措施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商贸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商贸领域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否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四是否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五是否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自查自纠有关材料。
四、检查责任分工
(一)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电梯安全检查。(区质监局牵头)
(二)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消防安全检查。(区工商局牵头,区消防大队、区物业总站配合)
(三)餐饮企业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使用安全检查。(区住建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
(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检查,商务主管部门主办和参与主办的会展安全检查。(区经信局牵头,区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区物资总公司配合)
(五)肉、糖、厂丝等商品储备库的消防安全检查。(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牵头)
(六)住宿场所安全检查。(区消防大队、区旅游局牵头)
(七)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辖区范围内的商贸领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五、时间安排和原则方法
(一)集中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安排3个月(7-9月份)。各单位要于7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开展检查行动,并于9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二)区经信局负责协调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整治。
(三)狠抓问题整改。在对辖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集中力量抓关键抓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成立由经信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分局和住建局参与的惠阳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惠阳区经信局商贸股),具体负责商贸领域安生生产大检查工作统筹协调、情况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查。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在心、“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确保此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按照“每周动态一报”的要求,各牵头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大检查的信息专报工作。信息请报送到区经信局商贸与生产服务业股,电话:3802938,邮箱:a3802938@126.com,传真:337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