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是一所按省一级学校标准建设,由星河集团投资,惠州市政府、惠阳区政府、华南师范大学与星河集团联合创办,华南师范大学全面负责教学和管理的公办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及学校发展需要,学校将面向全国招聘首批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33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 在职公办优秀中小学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教育教学;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
(二)报名要求:
1、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社会服务与产学院合作处网站(网址:http://shfw.scnu.edu.cn),或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网站(网址:http://hfhy.edu.hjpt.cn)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语文专业二甲)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英语专业需提供英语专业等级证书。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公办教师应聘条件:(1)应聘初中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初中(或以上)教学经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二级(或以上)职称,(2)应聘小学的必须具有3年以上小学(或以上)教学经历、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小学一级(或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普通话二乙(语文专业二甲)及以上,省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报名者须将以上等相关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片,连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以“XXX(姓名)+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XX(学科)教师材料”为标题打包发送至hfhy11@163.com。在审查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职位一定比例筛选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须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参加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3张;
7、惠阳区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8、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0-85211192;刘老师,电话:1382421000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所报职位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相应的学科知识。笔试总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卷面分值为:教育心理学30分、教育科学30分、相应的学科知识40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入围进入面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双方协商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惠阳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考生被正式录用后,须与惠阳区教育局签订从业协议书,按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被录用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被录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动。否则,后果自负。如有违约的,必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三)薪酬待遇。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检及教育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752-3826566。
附件1、2: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惠阳区教育局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