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决策后公开
惠阳区出台十项举措全面筑牢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防火墙”
发布日期:2014-01-20 11:36:5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次数:-
 惠阳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抓准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强化管理、注重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实效。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申报登记制度,领导干部如有配偶、子女到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个人(或配偶、子女)婚丧嫁娶等情况,需主动向组织部门报告登记,并承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需在每年1月30日前,报告本人上一年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变动情况。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定期汇报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本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理论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完成工作任务、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党组织。
  三是建立“三位一体”干部考核机制。建立以遵守机关制度和效能建设的日常考核、参与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专项考核以及年度综合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突出对干部的个人德才、工作实绩和群众口碑的考核。
  四是建立干部成长关爱防范机制。实行干部谈心谈话纪实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状况信息库,抓好“四对一”谈话工作,开展多层面、全覆盖、经常性的干部谈心谈话。探索建立干部思想作风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运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多种形式,对干部早提醒、早教育。
  五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实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政正职初始提名人选由区委委员推荐产生制度,扩大重要岗位正职初始提名范围。建立重大工作跟踪考察制度,专项考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力情况。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规范干部选任档案管理。
  六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健全不同类型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实行分工备案,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实施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七是建立干部监督员制度。从现任的领导干部、老干部、党务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群众代表中选聘干部监督员,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重要信息报送制度,扩大信息来源。
  八是建设干部监督信息网络。依托区委组织部“部长电子信箱”、“监督科电子信箱”及“区网络问政”、“区政风行风评议”、“区纪委监察局电子监察网”等平台,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映灵敏”的信息网络格局,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是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历次考察考核材料、出国政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群众举报查处情况、违规违纪信息、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录入,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方便干部监督信息查询,实现干部监督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十是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成果运用机制。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成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选拔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总体功能发挥较好的班子总结表彰宣传;对问题较多的班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平时表现差的干部,督促其整改;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惠阳区委组织部)  



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130302100030 号  粤ICP备05103164号-1  网站标识码:4413030033
由惠阳区人民政府主办  惠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办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0及以上,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