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办〔2013〕178号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四届3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环卫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惠州市惠阳区全面开展“美丽乡
村·清洁先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3〕166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设施配套为基础,以清洁乡村为重点,以优化生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村貌整洁美,生态环境建设美”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大力推进乡村洁净提升、生态环境提升、规划水平提升、设施建设提升、村民素质提升等“五个提升”,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健康、更舒适、更幸福。通过实施“五大行动”,达到“五个目标”。
(一)实施“三清洁”大行动,达到镇容村貌整洁目标。
1.清洁家园。突出做好“四清”。一是清洁集镇。对各镇(含街道、经济开发区,下同)的街道、农贸市场每月组织一次大清扫、大整治,彻底清除积存垃圾;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持做到垃圾入桶进箱(池),确保日产日清,实现集镇整洁有序。二是清洁道路。定期开展路面、路边大清洁,加强路面日常保洁,清理沿路两侧暴露垃圾,确保沿路干净靓丽。三是清洁村庄。定期开展村庄内村道、学校、公共场所的大清洁,确保无暴露垃圾、无粪土乱堆放、无建筑垃圾乱倾倒。四是清洁房前屋后。定期开展房前屋后大清洁,积极引导村民规范生活垃圾的投放,规范柴草杂物、建筑材料的堆放,确保家家户户整齐洁净。(区环卫局和各镇牵头,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清洁水源。突出做好“三清”。一是清理水体污染。定期清理乡村水库、水井、水塘、河道、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等处的飘浮物和沉积淤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使乡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清理生活污染。全面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取缔禁养区非法养殖场,防止非法养殖场污染回潮。实行家禽家畜圈养,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对村庄和农户排放污水进行生态处理,确保排放达标。三是清理工业污染。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工业污染源排查,坚决清理、取缔污染源。加强对农村工业日常监管,确保排放达标。(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和各镇牵头,区爱卫办、区环卫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清洁田园。一是清捡生产废弃物。组织开展“田间地头顺手捡”活动,对农药化肥包装物、农用薄膜、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清捡,确保生产废弃物分类存放、集中收运处理。二是严格防控农田污染。控制农药化肥等适度使用,鼓励使用有机肥,控制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增效。三是大力推广清洁新技术。重点推广农业节能减排、生态循环农业、绿色植保、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滴灌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实用技术。(区农业局和各镇牵头,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环卫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行动目标——镇容村貌整洁。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实现 “三无三有”。“三无”即六边一区域(街边、村边、路边、田边、房边、水边,公共区域,下同)无乱堆乱放乱排,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水面无水浮莲和大面积漂浮物;“三有”即有一支稳定的、爱岗敬业的与村庄人口、区域面积相匹配的环卫队伍,有一条无缝对接的、全覆盖的垃圾收运处理流水线,有一套确保农村环卫作业正常运转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实施“生态优化”大行动,达到生态环境良好目标。
1.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突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推进“一村一品”的生态农业;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 努力做到“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促进休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引导工业进园、产业入区,杜绝“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发展模式。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农村发展低消耗、轻污染、高产出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实现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各镇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2.大力开展绿化美化。积极实施公园进村、森林围村工程。加快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重点抓好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和农户庭院绿化,建设一处绿色景观点,栽植一条绿化带,营造一片风景林,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区林业局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广泛推广利用沼气、电力、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推动农村路灯太阳能供电、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综合利用进村入户;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农户使用新型墙体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促进农村生活更低碳、更生态、更环保。(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行动目标——生态环境良好。乡村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污染、规模化养殖污染等得到有效治理,加快实现污水处理“一镇一厂”,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实现农村污水排放达标;全面做好六个重点区域(镇街、道路、村庄、庭院、水边、山坡)绿化美化,实现水更清、天更蓝、地更绿。到2015年,我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全区80%的镇村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镇,国家级生态乡镇中80%以上的行政村成为市级以上生态村。
(三)实施“设施配套”大行动,达到规划建设合理。
1.科学制定设施建设规划。农村建设规划要与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度统一,严格审批。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进一步补充完善好农村基础设施规划,重点做好环卫、环保等设施规划,明确垃圾、污水、绿化等各类项目的时序要求、质量标准、布局安排等,真正做到农村基础设施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衔接,以规划为引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强化刚性执行,确保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规范建设、配套到位。(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镇牵头,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区环卫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全面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
“一村一点”建设。每个自然村至少要适当建一个固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方便居民投放垃圾。收集点形式包括垃圾桶(带盖)、垃圾箱(带盖)、垃圾池(带挡雨功能)、垃圾屋等,建设标准按照服务半径≤0.8千米,服务人数≤500人的要求合理布局、合理设置,并于2013年底前建成使用。“一镇一站”建设。各镇分别建设1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中秋长街道和新圩镇各建设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标准必须采用压缩工艺,密闭作业、密闭转运,装卸位有除臭、降尘、通风等设施,大型站有独立除臭系统,站内污水统一收集处理,确保数量和转运规模要满足各镇生活垃圾转运需求。“一镇一辆”配备。完善收运设备,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改造升级并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配备标准按日产垃圾每20吨至少配1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载重量为8吨),日产垃圾量少于20吨的,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一辆8吨以下的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到2013年底实现100%的镇配齐符合标准的专用垃圾运输车,确保垃圾每天及时运到区集中处理。“一村一部”配备。各镇根据所属行政村的需要,合理配备垃圾专用装运车辆(载重量1.5~2吨),司机由保洁人员兼任。市财政对我区行政村购买垃圾专用装运车辆的按2万元/部给予补助,不足资金由镇、村统筹解决。到2014年底,实现村村垃圾机械运送全覆盖。各村垃圾由镇统筹调配运力,每天将垃圾及时收送到镇中转站。“一区一场”建设。在现有“一区一场”的基础上,我区要抓紧推进沙田镇榄子垅环境园建设。(区环卫局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3.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各镇建成或完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距离集中污水处理厂较近的村庄,尽可能完善收集污水管网,纳入邻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般的村庄,可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处理技术。确保生态村创建单位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区环保局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行动目标——规划建设合理。科学编制乡村规划,使乡村的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布局合理,道路、污水、垃圾等公用设施配套完善;到2015年,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实施“培育新风”大行动,达到乡风民俗文明。
1.加强素质教育。充分运用各种文化教育场所,加强对群众“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教育,突出群众“讲卫生、爱洁净”的意识培育;突出群众“讲环保、护生态”的理念树立;突出群众“讲文明、树新风”的思想增强;让清洁乡村的观念深入人心,推进农村形成起“人人大讲美丽乡村,个个做到清洁先行”的新风尚。(区委宣传部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环卫局及区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配合)
2.转变生活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走低碳、绿色、生态之路,倡导绿色生产、生态经营、环保发展,崇尚生态消费、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和资源消耗,努力做到环境整洁从我做起,生态环保从自身做起,以广大群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引领清洁先行、生态文明。(区委宣传部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环卫局及区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配合)
3.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收集投放垃圾。广大群众逐步养成每天对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房前屋后的垃圾、田园地头的垃圾自己收集,自觉定时、定点投放,努力做到垃圾不乱丢乱放;自觉保护绿色生态。自觉珍惜环境、珍惜自然、珍惜生态,注重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始终做到清洁先行、环保第一;自觉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摒弃“脏、乱、差”,崇尚“洁、整、美”,努力做到绿色生产、健康生活,更加积极地清洁家园、保护环境。(区委宣传部和各镇牵头,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区环卫局及区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配合)
行动目标——乡风民俗文明。乡村群众保护环境的卫生意识和参与的自觉性不断增强,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养成,生活卫生陋习得到改变,文明卫生村规民约普遍建立推行,爱护洁净、爱护生态、爱护家园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珍惜环境、崇尚文明蔚然成风。
(五)实施“机制建设”大行动,达到农村管理常态化。
1.队伍保障机制。一是配好保洁人员。实现“一村一保洁员”的标准,各镇按标准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个以上清扫保洁人员。二是配备保洁设备。各镇根据保洁员队伍、垃圾日产量、区域面积大小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清扫工具、垃圾收集点(桶)、收运车辆等,有条件的村加快推行家家户户垃圾收集袋装化,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日送。三是明确保洁人员职责。各镇(村)保洁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6小时,对集镇街道、乡村道路、公共场所、沟渠水面等区域每天不少于1次清扫保洁,负责将住户每天的生活垃圾收运到收集点,并对垃圾池、桶、屋等设施进行日常保洁。四是落实保洁人员待遇。2014年,在区财政按每个自然村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农村保洁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奖补,各镇要确保农村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少于1500元,不足部分由各镇、村自行统筹解决,努力做到以待遇留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镇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依据有关法制法规的规定,逐户适当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条件许可的镇村也可采取购买服务、项目承包等市场化、社会化形式,开展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工作。五是强化保洁人员管理。各镇进一步完善保洁人员环卫作业标准和岗位管理办法,把保洁质量与工资待遇相挂钩,对保洁质量长期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更换,力促保洁人员“尽到责、保到位”。(区环卫局和各镇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2.资金保障机制。各镇要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增加投入力度。坚持以区、镇级投入为主,村级投入为辅,市级财政按照《惠州市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行动计划》(惠府办〔2012〕58号)的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和引导企业、乡贤和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清扫保洁人员、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生产运营等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真正做到经费有来源,投入有保障。(区财政局和各镇牵头,区环卫局、区农业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各镇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建立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将各镇该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我区每年的绩效管理范围,实行“有问责、有奖惩”管理。三是建立农村环境自治制度。依靠村民的自治作用,各镇督导所属行政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等自律性制度,全面落实农村居民清洁家园、保护环境责任制,规范约束居民的自我清洁、呵护家园的行为。(区环卫局和各镇牵头,区府督查办、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等有关单位配合)
行动目标——农村管理常态化。建立健全一套清洁管护、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洁乡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惠州市惠阳区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镇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底前)。
1.逐级开好动员大会。2013年12月20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镇、村要结合实际于2013年底前分级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明年目标任务。
2.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2014年元旦前卫生整治,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1次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六边一区域”积存垃圾;二是2014年春节前卫生整治,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1次卫生全面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城乡遗留的卫生死角。
3.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抓住2014年元旦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大宣传、大发动、大造势,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全年)。
1.春节后,各镇集中开展1次卫生整治大行动。
2.每季度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清洁专项整治活动,突击整治“八种乱象”。一是彻底清理镇、村积存垃圾,全面整治乱扔、乱倒、乱堆垃圾现象,做到垃圾进桶、进箱、进池。二是全面整治乱堆放杂物,彻底清理农村柴草、农具、物料乱堆、乱放现象,做到摆放整齐、堆放有序。三是全面清理镇村公共道路路面及可视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实现道路干净、通畅、整洁。四是全面清理村庄及周边的排水沟、池塘、河道、沟渠等水系的飘浮垃圾、水浮莲和沉积淤泥,保持水体干净整洁。五是全面整治农村污水乱排乱倒,做到污水集中处理。六是全面整治畜禽乱放现象,推行畜禽圈养、集中养殖,做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七是全面整治乱搭乱建,引导农民依法依规有序建设。八是全面整治乱堆放建筑物料,彻底清除残渣余土等建筑垃圾,引导农民规范堆放建筑物料。
3.全面完成年度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凡是上级明确规定的涉及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名镇名村等有关“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必须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1)“一区一场”建设。2014年4月前完成榄子垅垃圾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启动焚烧项目各项筹建工作。
(2)“一镇一站”建设。2014年3月前,除淡水街道、沙田镇外,各镇必须完成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沙田镇须于2013年12月25日前确定农村垃圾清运工作方案。
(3)“一村一点”建设。各镇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一村一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查漏补缺,确实需要增加垃圾收集点的村要及时做好统筹安排,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考核。
(4)“一镇一辆”配备。2013年,各镇要改造升级并逐步淘汰敞开式垃圾收运设施,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配备至少1辆以上的封闭式垃圾压缩车,推行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确保各镇垃圾每天及时运送区垃圾处理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4.建立健全清洁乡村长效管理机制。
2014年,各镇、村全面做到三个“配起来”。一是保洁人员配起来。按照“一村一保洁员”要求,各镇、村配齐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建立起稳定的环卫队伍。二是保洁工具配起来。实现清扫有工具,收集有桶(点),清运有车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三是长效管护机制配起来。各镇、村要继续完善《保洁员名册》、《保洁员工资发放登记表》《卫生保洁公约》《设施、设备维护及保用情况》《保洁员制度》等台帐资料,同时建立健全清洁管护、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洁乡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5.加强清洁活动宣传影响力。
(1)统一宣传。各镇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以“美丽乡村•清洁先行”为主题的宣传标语,通过条幅、竖牌、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在各村委会、村庄路口、学校周边进行统一宣传、发动,提高村民的知晓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
(2)加强报道。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美丽乡村•清洁先行”系列整治项目的专题报道,通过全面收集活动讯息,特别是整治前后的情况对比,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推进活动开展,树立示范镇、村,发挥辐射带动效应。
6.总结提高。
2014年12月底前,市组织检查组对全区的清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评出100个最美丽、最清洁村庄给予表扬,倒排出10个卫生差的村庄进行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强有力的督查倒逼责任、倒逼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1)各镇、村对辖区内清洁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回顾,并完善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
(2)各镇要对辖区内清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落实整改,争取更多村庄被评为“最美丽、最清洁村庄”。
(3)为确保各项活动开展和各项检查考核任务的完成,由区环卫局牵头,区府督查办、区爱卫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查小组于2014年10月对全区的清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着的给予表扬;对活动开展不力、考评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和曝光。
(三)逐年推进阶段。
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初要制订新年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要求,坚持每年一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明确,做到逐年推进,长久持续开展,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一年大见效,三年大提升,五年大跨越”,切实把“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打造成建设美丽惠州的特色品牌。
(四)巩固提升阶段。
对“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坚持一抓到底,长期开展,各镇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推进农村环境更干净、生态更优化、规划更合理、设施更完善、乡风更文明、机制更健全,形成长效管理,巩固提升“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建设美丽乡村。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要把开展清洁乡村工作与农村开展的创建生态村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开发双到、创建名镇名村、文明镇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配合协同抓,环卫部门具体抓,形成层层有机构,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镇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本镇清洁活动方案、分管领导及工作具体联系人名单报区环卫局。
(二)全面组织,逐步推进。
各镇要把“五大行动”作为主攻方向。同时理清工作思路,区分工作主次,重点优先做好环卫、环保、绿化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通过抓重点难点全面带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报送信息,加强督导。
各镇要建立月报信息制度,于每月25号前将当前工作进度、亮点、效果和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及每月卫生最差的行政村名单(1个)报送区环卫局(传真:3355733,邮箱:hysrhwj21cn.com)。区环卫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附件:1.惠州市惠阳区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宣传标语
附件1:
惠州市惠阳区开展“美丽乡村•清洁
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斯平(区长)
副组长:杨远辉(副区长)
钟东海(副区长)
成 员:钟育辉(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学林(区府督查办主任)
刘海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耀辉(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胡冠文(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一鸣(区教育局局长)
陈维青(区科技局局长)
曾国华(区财政局局长)
陈惠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玉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少丽(区环保局局长)
黄迪伟(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何焕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惠鹏(区水务局局长)
陈燕雄(区农业局局长)
魏 科(区物价局局长)
杨伟雄(区林业局局长)
黄智辉(区旅游局局长)
苏广黔(区爱卫办主任)
周 晓(区公路局局长)
吴卫瓯(区环卫局局长)
严浩明(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徐巧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陶伟军(淡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海日(秋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杏棠(沙田镇镇长)
杨日健(新圩镇镇长)
宏振图(镇隆镇镇长)
邓 钊(永湖镇镇长)
姚秀强(良井镇镇长)
叶洪波(平潭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卫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育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少丽、黄迪伟、刘惠鹏、陈燕雄、杨伟雄、吴卫瓯同志兼任。
附件2:
宣传标语
1.环境卫生靠大家,责任不分你我他。
2.要想环境好,垃圾别乱倒。
3.人人讲卫生,家家树新风。
4.讲文明,讲卫生,做个健康惠阳人。
5.惠阳是我家,清洁靠大家。
6.摒弃乱扔乱吐陋习,维护清洁优美环境。
7.垃圾不乱倒,环境自然好。
8.参与清洁卫生行动,保护青山绿水环境。
9.生活垃圾实行“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管
理模式。
10.屋前屋后勤打扫,清洁环境齐共享。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局,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