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府办〔2014〕1号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顺利推进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惠阳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斯平(区长)
副组长:钟东海(副区长)
成 员:周 辉(区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法制局局长)
钟育辉(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玉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邓耀辉(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国华(区财政局局长)
钟继东(区监察局局长)
黄迪伟(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杨观生(区审计局局长)
徐 哲(区房产局局长)
胡冠文(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惠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振新(区地税局局长)
张少丽(区环保局局长)
黄建明(区公用事业局局长)
杨伟雄(区林业局局长)
陈燕雄(区农业局局长)
李耀伦(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巧玲(惠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陶伟军(淡水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海日(秋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杏棠(沙田镇镇长)
杨日健(新圩镇镇长)
宏振图(镇隆镇镇长)
邓 钊(永湖镇镇长)
姚秀强(良井镇镇长)
叶洪波(平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钟东海同志兼任,郭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抄送:区委有关部委办局,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