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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9 18:45: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公安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0

 

 

 

 

惠阳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摩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三年提升计划为载体,以实现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为目标,以打击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为手段,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和有力的宣传发动,严厉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实现摩托车遵章率大幅提高,营运摩托车数量大量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惠阳区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黄树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  徐巧玲(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闫健平(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员:    震(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浪平(区应急办主任)

             卢舜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耀伦(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汉辉(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炜程(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特警大队大队长)

             曾惠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勇宾(区文明局副局长)

             林志强(区信访局副局长)

             罗建明(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伟真(区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蔡晓诚(淡水街道办副主任)

               泉(区交通运输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万森(区交通整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办公

室主任由吴伟真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公安交警大队和区交

通运输局人员组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打击行动。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开展摩

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摩托车司机交通违法行为。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行动组,一是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主要路段设点设卡定点整治,二是开展流动巡逻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冲闯红灯、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超员乘载、无证驾驶、假牌假证、逆向行驶、超标上路等违法现象。

2.严厉打击摩托车司机涉黄、涉毒违法行为。由区公安分局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对摩托车司机从事涉黄、涉毒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对从事介绍卖淫嫖娼从中收取费用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

3.严厉打击摩托车司机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由区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等警种组织力量对在中心城区从事旅客运输的摩托车司机进行彻底的调查监控,一旦发现涉嫌参与黑恶势力组织的摩的司机立即查处。

4.大力开展摩托车违法源头治理。由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巡特警、交警等部门联合行动,一是开展对我区摩托车修理、销售店面清查行动,二是开展对摩托车雨伞生产销售企业清查行动,从源头上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拼装组装及加装雨伞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公安分局(含交警)、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城市工作局、区新闻单位支持配合,营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氛围,重点工作是:

1.大力宣传打击清理行动开展情况。充分表达区委、区政府严厉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重大意义、坚强决心和得力措施,号召全体市民支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自觉遵章守规,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创造文明有序交通。

2.大力宣传引导市民的出行习惯。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及其他宣传媒体通过曝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摩托车出行的危险性,引导广大市民以公共交通为出行为首选,逐步改变淡水居民喜欢乘坐摩托车出行的传统习惯。区教育局要在中小学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通过大手拉小手等教育方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形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摩托车运行秩序整治工作,是实现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的关键所在,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应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回应和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高度看待整治行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推诿态度,痛下决心、克服困难,以决胜精神和强有力措施推动治理工作。

2.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公安(含各警种)、交通运输、宣传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打击、清理、宣传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以打击促清理,以宣传促转变的思路,切实实现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减少,营运摩托车数量尽快减少的工作目标。

3.加强领导,保障有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上予以保障。

    4.严肃纪律,严格督导。区检查督促部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对指挥不动、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消极畏难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办通报,必要时予以约谈问责。

5.收集情况,上报动态。建立整治工作周报制度,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及时将工作进展报(送)告区主要领导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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