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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4 11:08:0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起草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适时向区法制局报送起草工作进展情况。

二、严格计划实施

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1746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区政府当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按照计划完成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任


务的,起草单位应向区法制局提交书面说明,由区法制局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区政府定。

三、严格落实责任

对列入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按时保质向区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并按照《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1746号)的要求,提交准确详细的说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送审稿,由区法制局退回起草单位重新研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规范性文件项目进行调整的,起草单位应当向区政府书面说明理由对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当自行充分研究论证;未与区法制局沟通协商的,不得自行上报送审稿。

区法制局要加强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跟踪、了解起草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顺利完成。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

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送审时间

1

惠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暂行规定

区府办公室

2017.07

2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区民政局

2017.07

3

惠州市惠阳区镇级财政管理实施办法

区财政局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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