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严控产业用地的若干措施》业经五届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惠州市惠阳区严控产业用地的若干措施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落实惠州市委市政府在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打造产业强市”的总体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惠阳区对标深圳“桥头堡”的作用,保障惠阳区产业发展空间,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概念定义
本措施中所称产业用地,是指工业用地以及新型产业用地(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
产业用地区块线是指惠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批准公布的一定时期内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产业用地范围界线。
第三条 划定原则
保障产业用地总量。至2030年,惠阳区产业区块线总规模占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不应低于35%。
产业用地区块线按照“总量保底、分片优化、引导集聚、近远结合”的原则,分两级划定:
一级线是为保障城市长远发展而确定的产业用地底线,应将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用地划入一级线内;部分现状工业基础较好、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布局较为零散但确需予以控制的用地也可划入一级线内。线内的规划工业用地、发展备用地予以严格保护,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广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二级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产业用地总规模、未来逐步引导转型的工业用地过渡线,可将位于现状工业基础较好、集中成片,虽在城市规划中确定为其他用途,但近期仍需保留为工业用途的用地划入二级线内。线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在五年内予以保护,除因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广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原则上不得作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第四条 项目编制
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惠阳区产业用地红线划定及管理规定》。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产业用地区块线监督管理工作。
经区政府审批后的产业用地区块线方案,纳入惠州市产业用地区块线范围。
第五条 调整程序
严控产业用地区块线的调整。一级线的调整,在保证总量平衡的前提下,需征询市、区相关部门同意并上报市政府审批;二级线的调整需征询区相关部门同意并报区政府审批,具体调整程序按照惠州市产业用地区块线调整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严控内容
严控发展备用地用途。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发展备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工业或新型产业,尤其是紧邻大型工业园区、便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的区域,应划入产业用地区块线内,予以严格保护。
第七条 严控内容
严控产业用地变更用途。现状为工业用地的“三旧改造”项目,鼓励“工改工”;鼓励商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严控对正在申报的“工改居”、“工改商”类“三旧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严控工业用地(含现状及规划)申请变更为居住、商业用途的地块个案调整项目。
第八条 严控内容
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实。优先在一级区块线内落实区级及区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
第九条 修订机制
原则上每隔5年,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全区产业发展情况,对产业用地区块线方案进行动态修正。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对全区产业用地区块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并视评估结果需要,开展全区产业用地区块线的整体修订工作。
第十条 施行时间
本措施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