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卫计局反映。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函〔2016〕375号),加快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健康惠阳建设,实现建设卫生强区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进健康惠阳、建设卫生强区”目标,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思路,以基层为重点,着力补短板、保基本、兜底线、促均衡,进一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区”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发展思路,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全面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区域医疗卫生发展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提升区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围绕实现区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通过建设、培训、支援等方式,大力推进区直医院建设,重点加强区直医院的人才、技术、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区直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龙头”作用,使其能够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
2.重点任务。
——强化区直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2017年底前各区直医院针对区域外转诊病例较多病种的临床专科,制定临床核心专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引进人才、改善硬件条件、派驻人员支援等措施,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着力提升外科手术、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以及医院感染控制等学科水平,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区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
——建设区直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到2018年,区直医院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配合惠州市建成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使其具备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功能,让区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继续完善区直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政策,鼓励区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成技术服务联盟,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交流与提升。(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改善医疗服务。到2017年底出台落实政府管理责任、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等十大方面的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实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的工作目标,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工作目标。巩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区直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重点任务。
——完善城市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完善城市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配合市相关部门,根据区直公立医院改革出现的问题每年对医院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调节,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措施,确保区直公立医院正常运作。(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配合市发展改革局,适时调整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城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到2018年,区直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收入比例达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2018年底,出台医务人员评价制度方案。(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1.工作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强基提质建设,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基层服务能力显着提升。2018年底前取消非财政补贴村卫生站,符合门诊部、诊所设置条件的纳入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加快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2.重点任务。
——实施区镇一体化管理。2017年底前出台区镇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区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通过医疗联合体等形式,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创新人员管理机制,鼓励区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结成技术服务联盟,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下级医院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交流与提升。(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全区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上限,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能够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标准化建设职工周转房,由政府主导将医务人员周转房纳入农村集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公租房的形式兴建,各镇(含街道,下同)每年统筹安排资金或将所需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2017年底前,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面实行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镇)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上下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人才、技术、设备优势,畅通家庭医生“绿色通道”,实现双向转诊,为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提供重要保障。到2017年底,构建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完善;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继续完善政府补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原则上1个行政村建设1个村卫生站,服务人口少于1000人的行政村可与邻村合并设置;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室。村委会要支持村卫生站的建设,无偿提供建设土地。进一步强化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牵头单位:各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区环保局)
——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集中设置,建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诊疗设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中医馆,2017年完成80%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各镇)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常见病、多发病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2.重点任务。
——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努力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95%。(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
——加强全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体系运作整体效能。区疾控中心承担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健康教育与宣传等公益性服务项目纳入财政保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标准配备足量的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区卫计局)
——巩固和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项目考核合格率。在2015年人均47.25元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标准,配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或项目打包的模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巩固现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新增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推出免费或医保支付的大肠癌、肺癌筛查项目,普及肺炎多价疫苗接种服务,推广地中海贫血和鼻咽癌基因诊断等项目,不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到2018年,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0%以上。合理分配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逐步增加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比,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
(五)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1.工作目标。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到2018年,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2.重点任务。
——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二次补偿制度,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进一步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局)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卫计局)
——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建立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规范紧急救治标准和程序,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
1.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2018年,全区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5名以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一支留得住、干得好、用得上的人才队伍。
2.重点任务。
——健全和完善卫生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加快建立健全“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以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渠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以订单定向方式培养本地户籍基层医务人员的力度。完善“5+3”全科医生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体系,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2016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区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范畴,参照省的标准,省、市、区财政按照1:1:1的比例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配套资金列入预算安排。(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
——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储备培训基地。以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基础,建立惠阳区医技人员培训基地,针对本区户籍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前进行培训(区中医医院基地负责全区中医类别、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基地负责辖区内临床等类别培训),提高毕业生临床实践工作能力,帮助毕业生尽快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等技术资格和培养乡村医师。对确定为医技人员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区财政每年予以各基地适当补助,各级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保障经费。(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改革基层卫生人才招聘方式。制订基层卫生人才住房、户口、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就业等优惠政策,吸引紧缺专业人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未满编且难以在公招中引进人才或者是紧缺医学人才流失严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自主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当地财政根据空编数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编外人员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实施“二持平一鼓励”政策,鼓励医学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即: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待遇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至2017年实现大体持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与区人民医院同级医务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大体持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实行“两自主一倾斜”,即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5〕131号),《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16〕25号)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从2017年起全面铺开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原则上村卫生站医生年龄达到55岁以上的,要为村卫生站制订医生引进计划,以订单定向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培养村医。落实对村卫生站医生和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
(七)优化医疗服务水平。
1.工作目标。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保健需求,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城市大型公立医院打造高水平、高标准医疗中心,探索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利用,提高疑难危急重症救治技术,鼓励发展医养结合等服务,力争危急重症病人能够就近诊治。
2.主要任务。
——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创优提质。坚持满足基本医疗服务与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统一,推动优势专科提升发展与薄弱专科做实补强相结合,着力提升中心城区医疗卫生服务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到2018年底,区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标准。鼓励采取优惠政策吸引高水平医学专家、医学团队进驻,鼓励高等医学院校、高水平医院合作办医。采取优惠措施吸引社会资本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建设集医疗服务、休闲养生、康复保健、养老护理于一体的健康保健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充分认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对于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打造健康惠阳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区卫计、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区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安排资金支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对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重点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建设PPP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绩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医疗卫生强基创优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切实把医疗卫生强基创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提升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区卫计、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单位大胆创新、重点突破,力争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薪酬制度、人才培养等领域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