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惠阳区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镇街频道区教育局页面政务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annualreport#8231)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号,邮编:516211,电话:0752-382619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机关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门安排2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为保证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完善由局办公室负责、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职能股室,形成局机关统一领导,各职能股室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为落实人员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信息收集、筛选、发布和监督保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制度执行有力,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我局结合市、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本系统政府信息。
一是对制定的招生和教师招聘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和学校公告栏等载体进行公开。
二是对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三是对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和其他权力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了梳理和发布。
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权力与责任清单)、执法结果等事前、事后信息进行了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了“双公示”工作,通过惠州市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平台及时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推送至信用惠州网。
五是开展了做客惠阳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收费政策、校园安全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资助政策及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接受听众咨询并进行了良好互动。
六是做好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和公开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完毕,并及时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四)网络问政回复情况。2019年我局共处理咨询、投诉和建议信访事项983件,其中网络问政平台受理761件,全部事项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同时,我局还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2条,其中工作机构信息3条,动态类信息58条,征集意见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人事信息2条,“五公开”信息8条,公共服务信息16条。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24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部门文件类信息14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3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 | 0 | 3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宗,已依法及时予以受理和回复。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有0宗、行政诉讼的案件有0宗。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优化;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制作政府信息的股室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特别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按照网站平台集约化要求,进一步做好网站平台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和渠道,积极探索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方式和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