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和需要说明事项,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共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huiyang.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惠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电话:0752-3883232;电子邮箱:hyxcdyg@126.com。
一、概述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岗位及人员变动,我局调整了惠阳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忠东同志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李海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一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指导协调区公安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职责和分工是:指挥中心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室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驻分局纪检组(督察室)负责《条例》实施的监督保障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撰写和内容更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宣传调研股),具体承担收集、汇总和上报全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机关各部门明确了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我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办公会上多次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纳入绩效管理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考核,做到责任到人。
(2)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情况。按规范及时更新、公布了《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惠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政府信息。
(4)快速更新信息。在公安网上定期挂网通知提醒,要求各部门及时按计划移交新产生的文件,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区公安分局通过上述方式主动公开重要警务工作信息4000余条。
(一)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惠阳区公安分局全年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10余场,在中央、省、市各大主流媒体、网站发稿2000余篇(次),其中邀请了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以及南方日报、南方法治报、广东电视台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来惠阳专题采访20余次,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专版、专题报道30余篇次。
(二)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惠阳区公安分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其中,@平安惠阳新浪微博发布博文1220篇,微信制作推送内容1084条(篇)警务资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惠阳区公安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1件。1件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件通过邮寄信函形式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派出所接处警业务和交通监控设备设置等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惠阳区公安分局对受理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50%;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未予公开的1件,占50%。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接下来,惠阳区公安分局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基固本,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管理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增强各部门、各警种负责人和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整合优化资源,配齐配强人员,加强经费保障,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努力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提质增效,完善提升公开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深化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设应用,依托“两微一端一网”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开和互动范围,及时推送重大警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全力提升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