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yan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爱民东路78号,邮编:516211,电话:0752—37796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把好政府信息源头关,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因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完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完善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建立健全《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等具体措施。
(三)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载体与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维稳办、区司法和信访局等部门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二是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局主动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执法信息15条。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自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一方面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另一方面加强对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掌握理解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四)网络问政回复情况。2019年,我局处理网络问政咨询类信息275件,目前已全部结案,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3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0条,“五公开”信息17条,数据开放信息18条,交通服务信息18条。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32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部门文件类信息8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22条,工程建设信息1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9 |
27 |
规范性文件 |
0 |
16 |
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16 |
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7 |
+280 |
199 |
行政强制 |
15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丰富了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效率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改进情况。下来,我局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做到信息的整理、审核、发布都有专人负责,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
的轨道。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采集渠道。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对需要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四是培养培训信息采编人员。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新媒体网络学习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信息采编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月、年信息公开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无其他事项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