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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3 16:25:3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惠阳区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公布。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实际,以服务公众、依法行政为宗旨,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对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进,有力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一)我局始终把《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工作,同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局网站信息,由承办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填写信息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局长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信息发布流程、公开平台管理等方面,既查台帐资料,又通过技术手段检查公开平台,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的通知》、《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保密意识,并且进一步规范我局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我局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管理,积极整改,主动公开

自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区开展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以来,我局积极配合区政府、区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信息产业中心工作,根据其文件要求开展我局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整改工作,做到查漏补缺、关闭不必要板块、增添群众热议信息,并通过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测工作,对动态类信息2周内至少要更新一次;.通知公告信息,3月内至少更新一次;政策文件类信息,6个月内至少更新一次;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一年内至少更新1次等,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一)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我局领导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使群众知道办什么事该找什么部门、找谁办理。2.我局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如局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和法律服务管理等相关文件,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工作规划、业务调研、工作承诺等。3.公开法律援助、公证办事指南,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政务服务事项等。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这些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法治惠阳·公共法律服务网”、“惠阳区人民政府”等网站I法治惠阳”、“惠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9条,通过“法治惠阳”、“惠阳司法行政”公开信息1354条,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为0。

(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区的工作要求,我局共认领实施清单83项,梳理完成83项,完成率达100%。

(三)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共承办市、区人大、政协提案10件,全部已办理回复。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措施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只能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网站信息发布更新。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

四、2019年的工作计划

(一)抓好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检查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

(二)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不断健全档案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同时注重内容的时效性,对动态信息做到及时全面更新。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继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站、短信平台等先进载体,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区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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