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8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hzhy.gdfda.gov.cn)浏览下载。联系单位: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惠阳区淡水镇古井卢屋路5号,邮编:516211,联系电话:3392303,电子邮箱:hyfda@126.com。
一、概述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和相关制度
继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后,2010年成立了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项目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分局)和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在文件公开前通过保密员保密初审和领导审批对文件进行保密审查把关,确保文件公开的安全性。
(二)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依托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yang .gov.cn)和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hzhy.gdfda.gov.cn),搭建起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二是完善传统公开形式。除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建立互联网站,利用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外,还通过出简报,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张,公开领导、各股室(分局)的联系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全方位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立咨询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及意见反馈,实行一站式服务,解决反映的问题。
(三)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将《条例》列入全年公务员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使每位机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0年重点公开了年度工作计划、行政许可事项、重要会议内容、工作动态、专项规划、重要事项通知通告、征求意见函等;惠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府信息。2010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 条(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8条(次);通过惠阳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新惠阳》、《惠州食品与药品》公开信息31条(次);通过局网站,共发布信息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需继续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操作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平台内) | 条 | 77 |
其中:网站公开 | 条 | 77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八、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改革到位后,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机构职能内容,同时对我局新职能进行宣传,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内容的上传更新工作,健全资料,充实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二)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