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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09 16:06:2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惠阳区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0851(《条例》实施之日)至20081231止。本报告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 www.huiyang.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惠阳区淡水富源路12号,邮编:516211;联系电话:07523371363,传真:07523377747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惠阳区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区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本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各工商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本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政务公开告示制度》、《政务公开评分标准》等制度。

(三)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商部门工作实际,本局制定《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0851日起,局机关各股(室)根据《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是充实完善门户网站,做好网上公开。“惠州红盾信息网”是本局的门户网站。目前,在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网上业务、社会监督、便民服务、举报投诉、公告栏等栏目,每一栏目下又分设若干子栏目,并提供各类表格和示范文本下载,受理群众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网上公开内容日臻完善。二是添置完善硬件设施,做好办公场所公开。目前,本局共设置电子触摸屏4台、显示屏2台、楼层分布指示牌1个、办事指南架1个、政务公开栏3个,宣传栏1个。同时,努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优质咨询、导办服务,免费发放办事指南,免费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做到该上墙的上墙,该提供的提供,该答复的答复,尽力方便群众。

(五)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积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授课等形式,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惠阳区政务公开暂行规定》,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全年共组织学习、宣传、培训5次,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本局对各项政务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确定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是通过“惠州红盾信息网”公开;其次在各级工商部门办事服务大厅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栏,发放办事指南,人工服务等形式,公开各项业务的办理依据、条件和流程,公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姓名、相片、职务和工号,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开企业信息。群众可通过现场查询阅读、当面或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政务信息;第三,适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务信息,扩大宣传面。

年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开政务信息3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规范性文件类8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办事指南)类15条,行政收费类2条,公告类3条,应急处置类2条,统计分析类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年内,本局无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年内,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目录》和《指南》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内容更新维护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监督约束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逐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局没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7

其中:网站公开

37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八、下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惠阳区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法,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信息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使公开内容与时俱进、充实完备;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打造法制工商、服务工商、阳光工商。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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