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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4 21:55:1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永湖镇    点击次数:-

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永湖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iyan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湖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惠阳区永湖镇永新街139,邮编:516267,电话:0752—371983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成立了由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团委书记邱吉航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系统管理,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了《永湖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按照“一事一审”预先审查原则,由业务部门按照公开目录,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分管领导进行预先审核后,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分管保密工作领导进行审核后才公布。不定期召开政务工作协调会,由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四)网络问政回复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收到“网络问政”来信93次,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6条,动态类信息53条,征集意见信息0条,结果反馈类信息0条,建议提案办理0条,政策解读0条。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39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6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9条。

(三)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发布重点领域信息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2

38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宗。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0、行政诉讼的案件0宗。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永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有时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永湖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依申请公开的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仅在时效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还要在公开形式上进一步丰富。要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力度,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公开信息的吸引力、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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