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惠阳区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旅游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旅游局联系(地址:惠阳区行政中心主楼2楼223室,邮编:516211,电话:0752—3370048)。
一、基础工作情况
2018年,区旅游局在区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6〕22号)和《惠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办发〔2017〕3号),认真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惠府办函〔2018〕97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网站功能,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关切,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更新区旅游局在惠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承担的内容及区旅游局的部门信息内容、发布方式等,基本通过了网站的日常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惠阳区旅游局网站公开:2018年,区旅游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04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8条、工作动态72条、业务工作3条、部门预决算4条、规划计划2条、应急管理2条、专项统计1条、人事信息2条。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收费情况
2017年,区旅游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区旅游局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工作措施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旅游业态发展的形势和旅游大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切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惠州市惠阳区旅游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