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鑫诺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验收组对该项目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关于环境管理的情况介绍,审阅核实了有关验收申报材料,现场察看了项目生产的基本情况,经讨论研究,拟通过惠州市鑫诺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高田村家俱厂一号房,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产无基村料导电胶、PET胶带、醋酸布胶带、铜铝箔麦拉、纳米炭铜铝箔150万平方米。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项目于2019年11月10日组织并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配套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危险废物进行了分类存放,并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项目产生的含胶水抹布、废胶水、废活性炭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资源利用公司回收利用。
三、本项目环保验收公示时间为七天(2020年2月4日至2月10日),期间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生态保护股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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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0752)382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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