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有效推进 “三旧”改造,明确我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中折扣率问题,我局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7〕36 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惠州市“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办法>
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3月3日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惠南大道边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509室(邮编:516200,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2018年2月2日
(联系人:代颖懿,联系电话:0752-3369631)
关于进一步明确惠阳区“三旧”改造用地协议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折扣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zip